通知公告

丹东市本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2     [绩效评价师学习中心] - 通知公告

一、项目编号:LNHP20240104001(招标文件编号:LNHP20240104001)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本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国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3号

中标(成交)金额:7.948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辽宁金点数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新区中央大道31-1号楼C区1002

中标(成交)金额:8.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辽宁绩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64号1303室

中标(成交)金额:7.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辽宁国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丹东市本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第001包)      (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二)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及相关指标说明。其中,针对项目特点在评价指标框架体系下指定的个性指标应不少于9个。
(三)制定证据收集计划。
(四)实施评价,包括:案卷研究、现场评价、面访、调研问卷等。其中:第001包:对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和振安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做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五)对指标进行单项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
(六)对项目原有的绩效目标和指标进行完善,并提交为项目新设定的可用于以后年度同类别的绩效目标和指标。
(七)撰写并提交评价报告。
(八)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  
   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辽宁金点数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丹东市本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第002包)      (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二)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及相关指标说明。其中,针对项目特点在评价指标框架体系下指定的个性指标应不少于9个。
(三)制定证据收集计划。
(四)实施评价,包括:案卷研究、现场评价、面访、调研问卷等。其中:第002包:对丹东市监管支队悬挂点工程项目、低矮面源治理散煤炉具改造项目和体育器材购置做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五)对指标进行单项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
(六)对项目原有的绩效目标和指标进行完善,并提交为项目新设定的可用于以后年度同类别的绩效目标和指标。
(七)撰写并提交评价报告。
(八)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  
   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辽宁绩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丹东市本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第003包)      (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二)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及相关指标说明。其中,针对项目特点在评价指标框架体系下指定的个性指标应不少于9个。
(三)制定证据收集计划。
(四)实施评价,包括:案卷研究、现场评价、面访、调研问卷等。其中:第003包:对沿江绿色体育健身带(新江桥至文安滩)做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对丹东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五)对指标进行单项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
(六)对项目原有的绩效目标和指标进行完善,并提交为项目新设定的可用于以后年度同类别的绩效目标和指标。
(七)撰写并提交评价报告。
(八)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  
   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东汉、张志鹏、宋贵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每包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计取,以成交金额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费用,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拟收取成交服务费每包3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财政局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浪头镇银河大街108号

联系方式:李工 电话:0415-2815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 电话:0415-2238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景凤

电 话:  0415-2238755